勞資會議提案預告

九十六年度第一次勞資會議提案

提案一:

說明:

永豐金證券在董事長及總經理卓越領導之下,全員將士用命,業績蒸蒸日上,今年1~5月稅後盈餘,超過去年度總盈餘,勇奪證券業獲利龍頭,希望今年加薪的幅度、升遷、獎金也能夠與我們的表現一樣亮麗。

據工商時報6月4日報導第一金控採3%全數齊頭式加薪,華銀去年四月調3%,今年四月起全面加薪調整幅度從0到20%皆有,兆豐金則是加薪4%,請不要說會參照同行水準,那將會把我們同仁突出的表現給抹煞掉!

近年民生物資暴漲,一般受薪階層深以為苦,今年公司調薪幅度宜考量物價水平。

1. 2. 提案二:

案由:董事會於五月二十九日變更公司章程,其中第二十條有關員工紅利提撥比例及基準變更,已損及員工權益。

1.請公司注意這又違反勞基法第21條:「工資由勞資雙方議定之」公司不得不經員工或工會商議,就片面減薪、扣薪。

2.北商銀與建華銀合併時,雙方員工紅利條款不同,變更公司章程時,為避免損及北商銀員工權益,定有配套措施,將員工紅利及績效獎金提撥及分配方式,明訂於公司章程內,(詳附件一)永豐銀行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條,證券端訂定規章卻「從其劣者」,無配套措施實不合理。

1. 請依法與工會商議。

2. 就公司章程變更之後,對於員工權益照顧不足部分,要求公司說明及彌補。

案由:請公司重視升遷不公平現象,已造成基層耳語不絕,有礙公司長遠發展。

1. 由於資料來源有限,工會依據成立之初,人資處提供之全員名冊,與96年5月15日公司內部網站全員查詢內之證券端全體員工名冊作比對,發現諸多不合理現象,提供公司作為未來人事升遷改革之參考。

2. 95年8月至今十個月左右,共有一百四十五位同仁獲得升遷,其中7升8,6升7,5升6,共計42位,佔工會名冊內現有6.7.8職等(不含原本就8職等以上人員)總額234位的18 %,2升3,3升4,4升5,共計103位,佔現有2.3.4.5職等總額1543位的6.6 %。亦即13.5%的人升遷機會是33%,86.5%的人升遷機會只有12.5%。

3. 3.4.另根據工會名冊,經統計78個單位,發現以每單位職等平均值來看(詳附件二),前30名有27個單位是隸屬總公司的單位,通路端分公司3家,最高與最低差2.2倍(應該還不止,因為沒有把8職等以上的列入統計),第30名與78名差1.4倍,此現象造成同工不同酬,不公平現象儼然而生,會影響工作情緒,降低生產力。

5.6.升遷的比例也不合理,升遷應與單位績效的好壞成正比,而非一固定比例。

1.請公司未來在升遷提報時注意此不合理的現象,予以改善。

2.3.修訂升遷辦法,應以正面表列並公告周知,讓有理想有抱負的從業人員可以依照制度努力表現,作好生涯規劃。

案由:堅決反對『國內經紀業務獎金辦法』第四條第六款:「經紀業務獎金為負值時,營業員之每月薪資得按不足之比率折減發放之,但以不低於基本工資為原則。」

1.請公司注意這會違反勞基法第21條:「工資由勞資雙方議定之」公司不得不經員工或工會商議,就片面減薪、扣薪。。

2.3.如果一位業務人員不適任,主管有許多辦法可以讓員工知難而退,如果單位主管仍願留用,即表示此員工有潛力,還願意再給他機會,那何必要扣薪呢?用扣薪的方式,員工肚皮都顧不到了,那有心情工作,反而陷入惡性循環。

4.5.業務單位晉用新人的起薪過高?市場自有其一定的供需法則,必須遵重市場機制。

1.請參考永豐銀行的作法,銀行端未有扣薪的情形,業績不好最多獎金為零,沒有負值的算法;對於業績長期墊底的人,主管先輔導,若不適合職務,則予以調職,另針對長期表現差的行員,銀行端的規定有考績連續兩年為丙等或四年為乙等送人事評議會的規定,工會也參與人事評議會,就個案狀況討論是否要繼續觀察或予以資遣。

2.提案五:

說明:

1.2.新人對工會的功能及服務項目並不瞭解,故擬在新人訓練時予以說明。

1.新人報到文件加附一張工會入會申請書。

2.新人訓練時安排一個時段給工會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