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章程第六次修訂草案(附件五)1070125

工會章程第六次修訂草案

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訂前

第三十五條

本會之經費以下列各項充之:

一、入會費:每一會員入會時一次繳納當月之一日工資。

二、經常會費:每一會員每月依其職等繳納,最高以新台幣貳佰伍拾元為上限。

(七職等每月貳佰伍拾元、六職等每月貳佰貳拾伍元、五職等每月貳佰元、四職等每月壹佰柒拾伍元、三職等每月壹佰伍拾元、二職等以下每月壹佰貳拾伍元)

三、本會基金運用之利益收入。

四、有關機關之補助。

修訂後

第三十五條

本會之經費以下列各項充之:

一、入會費:每一會員入會時一次繳納當月之一日工資。

二、經常會費:每一會員每月依其職等繳納,最高以新台幣貳佰伍拾元為上限。

(24、25職等每月貳佰伍拾元,22、23職等每月貳佰貳拾伍元,20、21職等每月貳佰元,18、19職等每月壹佰柒拾伍元,16、17職等每月壹佰伍拾元,15職等以下每月壹佰貳拾伍元)

三、本會基金運用之利益收入。

四、有關機關之補助。

修訂說明 配合公司調整職等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