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會訊970630

各位會員大家好:

近來,在經濟不景氣、百物齊漲的氣氛下,社會上又傳出多起對勞工不利的新聞。譬如,香港匯豐銀行(HSBC)買下中華銀行之後,只要該行的資產與通路,卻無心承接員工。以半威嚇的手段要求中華銀的員工簽下一紙任期只到今年底的「定期契約」,也就是說,契約到期之後,匯豐銀行就有權要求這些員工走路,並且還不必付任何資遣費。

遠東航空也爆發財務危機,積欠員工好幾個月薪水,高層卻避不見面,甚至出現掏空疑雲。平日光鮮亮麗的空姐、空少為了顧飯碗紛紛走上街頭,連遇到劫機都未曾掉淚的資深座艙長,卻於此刻掉下英雌淚。

還有中國時報也傳出要裁減一半員工(高達600人)的不幸消息。中時一方面耗資數億元整修報社總部,另一方面卻以業務緊縮為由要大量裁員;一方面表示報社人力過剩,入不敷出,另一方面卻仍招募新進,準備替代資深員工。

工會提及以上三例,並不是要恐嚇大家。事實上,永豐金控的體質良好,遠非上述三家公司所能比擬;近來金控一口氣換了董事長、執行長與總經理,分別由陳沖和蔡友才二位先生擔任,這是往好的方向轉變,我們也可樂觀預期未來會更好、更有競爭力。但即使如此,上述三例仍有值得我們警惕深思的必要。

首先,員工面臨集體的工作權危機,未必在公司虧損或倒閉時才會發生。匯豐銀行與中國時報明明都有能力雇用現有員工,卻因為經營決策考量,而要大量裁員。許多人以為只要自己有競爭力、肯吃苦、能適應,就不會被裁;但事實顯示,公司自有其特殊考量而採取大量、集體的裁員,往往不分良莠。

其次,這三家公司的工會都是在最困頓的時候,給員工最堅定、溫暖的支持力量。例如,遠航在沒有任何外部力量願意接手、增資失敗之後,其工會緊急向法院遞狀申請重整,仍在努力拯救公司、保護員工。事實上,我們可以做如下假設性的推論:如果中華銀行員工早一點覺悟,成立工會,運用集體力量,他們還會被迫簽下賣掉工作權的「定期契約」嗎?中國時報員工若不是自恃文人傲氣,不屑加入工會,工會會員只有100多位,削弱了工會代表性,否則老闆會如此肆無忌憚嗎?

以上三例都顯示「防微杜漸」的重要。在太平之日就應該組織起來,危機來臨時就不會變成「自救會」。其實,工會的功能是多方面的,試想中華銀與遠航的工會若能健全運作,發揮監督公司,保護員工的功能,或許後來就不會發生嚴重的掏空弊端。

工會成立以來,員工最期盼解決的一件爭議,是「應休未休的特別休假,資方應給付工資」。工會為了員工應得的「不休假工資」,不惜告上台北市勞工局,經數次勞資協商後,公司答應給付工資,但是卻未明訂在工作規則內,導致工會年年要向公司爭取。最近,在工會持續不懈的努力下,公司終於在勞工局的要求下,依法修改工作規則,希望能夠一勞永逸解決。這就是有工會的好處!

依照工會法第十二條,凡在工會組織區域內,年滿十六歲之男女工人,均有加入其所從事產業或職業工會之權利與義務。

工會成立之後,同仁們「依法」都是當然會員,沒有選擇不加入的權利。然而,工會成立已二年多,仍有少數同仁「尚未加入」而未繳交會費。但是,這些少數同仁卻仍享受工會所爭取的所有福利,上述「不休假工資」就是一例。許多人紛紛向工會反映,認為這種情形對忠實履行義務的會員非常不公平,督促工會採取適當行動,以維護公平性。

因此,工會最近召開第一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如下:

一、新進人員到職即應入會,暫不收取入會費,服務滿三個月仍在職者,開始收取入會費及經常會費,經常會費追繳自到職日起算。

二、工會成立前到職者,入會時需追繳入會費及經常會費,經常會費自工會成立日起算,並得加計欠費總額5%罰金。

三、工會成立後到職者,入會時需追繳入會費及經常會費,經常會費自到職日起算,並得加計欠費總額5%罰金。

四、對於從未繳費者,敬請即刻進入工會網站,填寫基本資料,http://www.sinopac.org.tw/join.php

,以免被工會加徵5%罰金,並於工會網站上公佈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