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第四次理事會會議紀錄

永豐金證券企業工會
第四屆第四次理事會會議紀錄

時間: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下午三時
地點:桃園分公司會議室
與會人員:許奇逢、吳明哲、何孟如、楊瑾瑜、謝德奎、陳韋宏、林百堂、黃少龍、劉少琪、陳妍汝、周瑞源、洪惠姿、林禹丞
列席人員:曾聖堯、趙鳳光、凌偉哲
未出席人員:洪進義、竇曉嵐
主席:許奇逢 記錄:蔡昭瑩

報告事項:

本會休會期間工作要點報告如下:
0812 本會假板盛分公司會議室召開第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
0815 許理事長出席歡送彰化分公司游工會代表學良榮退餐會。
0830 工會關切稽核處侯俞安會員於桃盛分公司發生意外事件。
0901 工會訂購第四屆工會幹部背心100件。
0908 本會許理事長、金控工會鍾理事長、楊常務理事瑾瑜、蔡秘書昭瑩前往妙法寺向侯俞安會員上香致意並致贈工會喪葬慰問金。
0914本會寄送全體會員祝賀中秋節賀卡。
0919本會寄送關心全體會員莫蘭蒂、馬勒卡颱風是否平安信函。
0921本會許理事長、何常務理事孟如、林監事會召集人裕信、洪理事進義、蔡秘書昭瑩參加永豐金控工會理監事會議。
0921 許理事長拜訪南京分公司關切會員。
0923 本會許理事長、金控工會鍾理事長、楊常務理事瑾瑜、周理事瑞源、施理事淑美前往台北市第一殯儀館參加侯俞安會員告別式。
0923 工會勞方福利委員參加第三季福委會例行會議。
0924 工會協辦福委會福委杯保齡球比賽活動圓滿順利成功。
0929 工會許理事長電話拜訪台灣工銀證券五家分公司併入永豐金證券公司。
0929 本會寄送關心全體會員梅姬颱風是否平安信函。
1003 本會許理事長、金控工會鍾理事長前往彰化二林參加蔡秘書先祖母告別式。
1007 許理事長拜訪埔里分公司宣導加入工會事宜。
1012 本會許理事長、林監事會召集人裕信參加新進同仁訓練課程宣導工會入會事宜及簡介工會。
1012 許理事長拜訪中清、延吉、城中分公司宣導加入工會事宜。
1014 許理事長、蔡秘書昭瑩拜訪北高客服中心、參加北高雄分公司財管中心開幕剪綵活動。
1019 許理事長拜訪永豐投顧、參加106年夏季服裝討論小組會議。
1019 許理事長、蔡秘書昭瑩拜訪內湖分公司宣導工會入會事宜及簡介工會。
1020 本會許理事長、周理事瑞源拜訪成功分公司宣導工會入會事宜及簡介工會。
1020 本會林監事會召集人裕信參加敦北會員申訴工作改善函勞資協商會議。
1022 謝常務理事德奎、蔡秘書昭瑩參加工銀新進同仁訓練課程宣導工會入會事宜及簡介工會。
1102 許理事長參加第三季獎懲會。
1102 許理事長、何常務理事孟如、謝常務理事德奎、林監事會召集人裕信、林工會代表志璇、蔡秘書昭瑩參加第三季勞資會議,圓滿順利成功。
1104 許理事長參加106年夏季服裝討論小組第二次籌備會議。
1107 本會許理事長、吳常務理事明哲、楊常務理事瑾瑜、何常務理事孟如、謝常務理事德奎、林監事會召集人裕信、蔡秘書昭瑩假羅東分公司召開第四屆第三次常務理事會議。
1111本會假桃園分公司會議室召開第四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議。

截至105.10.31止,會員人數:1,668人,另休會期間新加入工會會員37人,申請工會補助者共計29(結婚賀禮3人、生育賀禮5人、退休賀禮2人、住院慰助9人、喪事慰助10)

一、討論提案:

第一案:
案由:第一屆金控工會會員代表當選名單公告。
說明:詳如(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公佈於工會網站。

第二案:
案由:投資永豐金控股票損益報告。
說明:詳如(附件二)。
決議:照案通過,公佈於工會網站。

第三案:
案由: 勞資會議議案報告。
說明: 詳如(附件三)。
決議: 勞資會議紀錄已公佈於「永豐學堂」-「校園花絮」-「園丁獨享」-「勞資會議紀錄」中,同時亦會請會員代表轉發會員悉知。

第四案:
案由: 會員慶弔及慰祝辦法第三次修訂案,提請討論。
說明: 詳如(附件四)。
決議: 照案通過,公佈於工會網站。

第五案:
案由: 會務人員績效考核案,提請討論。
說明: 詳如(附件五)。
決議: 照案通過,年度工作表現優良,發給績效獎金一萬貳仟元,以茲獎勵。

第六案:
案由: 一百零六年度五一勞動禮品案,提請討論。
說明: 明(106)年五一勞動節,工會將發放800元禮品,對象為105年12月31日前,加入工會成為會員者。
決議: 照案通過,將積極邀請尚未入會同仁,於105年底前加入工會。

第七案:
案由:台灣勞工陣線捐款案,提請討論。
說明:台灣勞工陣線協會長年推動各項勞動及社會政策之修立法工作,今年更以「公平經濟」及「反低薪」為主軸,積極推動「最低工資法」立法,讓台灣擺脫血汗低薪的模式,而其主要經費來源為募款收入,是否比照往年捐款兩萬元。
決議:照案通過,捐款兩萬元。

第八案:
案由:一百零六年度預算書、工作計畫草案,提請審議
說明: 詳如(附件六)。
決議:照案通過,提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二、臨時動議:

1.工會成立已十年,會務量相對也提升不少,理事長年度公假申請逾三十天,導致個人績效受影響,亦降低單位業績達成率,若無法專職,是否可不要將個人業績加入單位責任額,這樣對單位及個人都不會造成困擾。 (提案人:理事會)
決議:將於勞資會議提案。

2.會員加班申請補休部份,是否可遞延休假。例如:105年下半年度申請的補休可遞延至106年第二季,又補休是用加班費換取的,若無法遞延,是否於次年度發給未休假補償。(提案人:理事會)
決議:將於勞資會議中提案。

散會:十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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