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不救貓狗 移交動保單位

2015-01-29

中國時報【管婺媛、湯雅雯╱台北報導】

過去消防員除了得抓蛇、採蜂窩,有時還要救貓救狗,勤務相當繁雜。為了讓消防救災專責化,內政部昨天表示,已決議請農委會訂定統一規範或修改《動物保護法》,將相關動物緊急救援事項交由縣市農業局、動保處或動保團體等專責機關執行。

農委會表示,寵物救援其實沒有法律規範應由哪個單位負責,且不管是中央或地方,目前都沒有足夠的人力和資源可以去捕蜂、抓蛇,未來將參考國外,擬外包民間動保團體執行救援任務。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動物救援是一個很專業的工作,官方若因財政困難、無法增加固定員額,必須委由民間動保團體救援不是不可行,但官方動保單位必須辦好訓練課程、做好把關,別因回歸農業動保單位,而出現救援漏洞。

農委會說,若未來以農業單位為動物救援統一窗口,但因為沒有雲梯車等救援工具,碰到救援任務時,還是要請求消防單位出動。未來將仿效國外運用民間動保團體善心資源,也增訂地方政府可委外民間團體執行動保稽查,或動物救援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