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個公司獎懲人令,一直有個怪怪的趨勢...就是如果總公司的內勤就一直被獎勵、還會發獎金...如果營業單位同仁一犯錯就記警告、記過...看看總公司的內勤同仁的獎勵原因就感覺是他們的份內工作啊...電商同仁開立粉絲團很有成效固然對公司有貢獻...但這不就是電商該做的事?另外信託部同仁架設信託平台很辛苦...但這就不是該部門該做的事嗎?營業單位同仁大額錯帳就已經要賠錢了...還要記警告...那以後叫客戶少下一點囉....以防大額錯帳...這樣合理嗎?營業單位的同仁獎金都要AP扣除兩倍底薪,才有獎金可以領..這兩倍底薪不就是來提供內勤同仁的薪資嗎?每次看人令,都有很多的營業業務人員離職...真不知道以後後勤人員的薪水從哪來?借市長的話來用....真的很奇怪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