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交誼聽回上層

團體協約簽約延期說明 站長 2011-12-15

各位會員代表您好:
今天本來是團體協約簽約的重大日子 (紅布條都掛上了,詳附件) ,但好事多磨要延期了,為恐各位擔心 ,特提出說明. 
昨天接到人資處寄來的團體協約簽約版本,我與工會10/20日發給人資處的工會版本 , 逐字對照,不知何故,發現有幾處差異,字義雖然沒有不同,不會影響合約精神與權益 , 但因與各位授權通過的版本就是不同 ,
理監事無法擅自作主, 因此通知人資處延期簽約,待釐清後 , 經各位再確認 ,才能簽約. 
差異點如下:紅字為少掉的字  紫字為多出的字
1.第八條資方版本,甲方因業務發生重大損失,致公司年度虧損,欲裁減台灣地區乙方會員時,資遣對象及 
 資遣標準須事先與乙方協商,經乙方同意後辦理之。
2.第九條資方版本,如欲變更現狀,新舊雇主應與乙方進行協商,簽定受僱人權益保障協議書,並於實質經 
 營權移轉日起一年內擇期辦理優惠離職、退休專案,相關條件、標準須事先與乙方協商,經乙方同意後辦理。
3.第十條資方版本,實質經營權移轉後,?便於乙方處理會務,新雇主應續(甲方)提供適當處所及設備並協助 
 代扣會員應繳款項,並同意理事長全日駐會辦理會務。
4.第十五條乙方會員從事工會活動原則上應於工作時間外為之,但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應(得)向甲方申請公假:
以上說明 , 請轉知會員只好再等待片刻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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