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交誼聽回上層

請建立會員對工會滿意度調查,如不滿意佔多數,就該提供退會申請書.. 訪客 2014-09-05

自工會成立時就立刻加入了工會,每月辛苦工作所賺到微薄薪水裏被扣去繳交工會,也是期待工會能如其他銀行工會一樣為我們基層員工多爭取福利.
但幾年來..加薪及升遷制度等等..完全沒有讓員工感受到什麼改善...
甚至,常常被其他多年以來都未加入工會的同仁取笑,繳了不少錢給工會,卻與未繳會費的同仁是一樣的待遇.......愈來愈感到憤怒及失望.
應建立對工會滿意度調查,如不滿意為多數,就該提供退出工會申請書給同仁.

回覆專區

#4 訪客 2016-01-28

第 7 條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組織之企業工會,其勞工"應"加入工會。請問站長哪裡有"強制"2字,請不要為了入會率誤導同仁,法條只有"應",根據教育部部頒辭典釋義,為"當、該",並無強制之意。綜觀 "工會法"共49條條文,沒有一條說不得退會,貴工會不制定退會程序乃行政怠惰,還以站長之姿誤導同事,其心可議。

#3 訪客 2014-09-12

我覺得讓那少數人去退吧 囉哩八說的 看了就討厭 一個月也才幾百塊 是能花你多少 未來出了事 還不是會找工會出面幫忙工會也是基層同仁組成的 不必這樣自相殘殺 人家也是現貨要搞 基金也要賣

#2 訪客 2014-09-12

想退就退吧!! ~~道不同不相為謀!!

#1 站長 2014-09-09

親愛的會員好:
   最近常有聽到會員提出退出工會言論....所以我必須再重申目前工會的組織章程就是沒有退會規定,每一位會員都有權利向工會提出建議,但請遵守工會運作程序與體制,工會的幹部包括理事長.理監事.工會代表大家都是熱忱服務會員,假如您那裡需要工會幹部服務,請具體建議到工會,我相信工會幹部一定會為您服務,至於少數未加入工會同仁工會會更加努力宣導入會,謝謝您的建議。
依工會法第七條規定,勞工應強制加入工會,故依本會章程第九條規定,會員除解僱、離職或遭本會除名外,均不喪失會員資格,意即會員不得自行退會。次依行政院勞委會102年7月31日勞資1字第1020125372號令函示,如團體協約約定,雇主應代扣會費,即應不受個別會員停止代扣會費意思表示或聲明之拘束。查本公司勞資簽訂之團體協約第十九條規定,資方有代扣工會會費之義務。
綜上,公司應不受個別會員停止代扣會費意思表示或聲明之拘束,仍應依工會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代扣工會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