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訪客
2014-05-19
做義工...幫大家服務還需要出來懺悔.....還真是委屈了蔡前理事長!!!
#13 訪客
2014-05-19
路過!! ~~路過啊!!!
#12 訪客
2014-05-17
TO 12樓:教育部國語辭典,「刁民」解釋為「奸惡之民」一樣有繳會費, 只是想要離開, 竟然被比為刁民?請你說明為何不允許他人退出
#11 訪客
2014-05-14
可憐的工會~~會員高喊~~退會!!就如同刁民大喊~~路過 !!~~~~無可奈何啊!!
#10 訪客
2014-05-10
先撇開六福村一事如果不認同公司, 可以離職.如果不認同工會, 不是升上管理階層, 就只能離職.那為什麼不能有退會辦法呢?
#9 家和萬事興
2014-05-08
家和萬事興家和萬事興家和萬事興家和萬事興家和萬事興家和萬事興家和萬事興
#8 訪客
2014-05-08
沒有過不去的事,只有過不去的心情,大家相互體諒一下。
#7 愛永豐
2014-05-08
拜託大家停止討論,不要互相攻擊,工會一直在努力補救中,沒有對錯,大家理直氣和的來商量。
#6 訪客
2014-05-08
死諫的肺腑之言卻被曲解為『惡』或『號召退出工會』........林義雄翻版?
如果不順從意思取消六福村就是要以死諫相逼?拜託一下好嗎?
通路端大家都忙著財富管理,不要把新聞演的那套拿來這邊好嗎?
#5 訪客
2014-05-08
身為一個繳了九年會費支持發起工會成立的人,
死諫的肺腑之言卻被曲解為『惡』或『號召退出工會』,
如果工會只能容下贊同者的聲音,
那早己背離我們當時支持公會成立的原衷,
如果大家都沒有想退出工會的意念,有人在鼓吹?亦或號召?
會有用嗎?
如果工會做的事令人有感之處,只有做錯事~
但又要會員保持沈默,
不保持沈默就說人家惡,
如果一個組織只能進不能出不是獨裁是什麼,
是否參與結社是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自由,
如果組織每個人對於不同的聲音都只會給人扣個『惡』的大帽子,
那這種組織還需要待嗎?
為了生活,出來工作可能無法儘如人意,
但連參與自治組織工會,
都要配合演出否則會被人家扣上大帽子,
真是令人感到悲慟及絕望。
#4 訪客
2014-05-07
誰善誰惡?當我收到鼓吹退出工會的mail當下,不就是近來社會新聞的翻版!只要不如自己的意見,就號召群眾公民不服從運動,如此的撕裂搧動行為更是令人所不齒!活動地點決議方式有意見有瑕疵可以討論可以更改,私下鼓勵號召會員退會真的是不可取!!
#3 訪客
2014-05-07
工會辦活動的錢都來自於會員,福委會則部分由公司提撥,
如果福委會的活動大家無法有意見或可理解,
連工會辦活動會員都不能有意見,
那繳錢給工會的意義在那?
三年才輪才一次的會員自強活動,到今年舉辦第三次二前次都己經辦在桃竹區了(第一次小人國第二次六福村),
再沈默的人也會跳起來吧!
之所以吵了這麼久原因應該始終沒得到是到底有多少北區加桃竹的會員想要去六福村的答案。
如果真是多數,個人不會對再去六福村有什麼意見..
#2 訪客
2014-05-07
雨龍兄今早mail-"家不是一個講理的地方", 閱後深有所感,六福村爭議再吵下去不但大家都是輸家,而且還貽笑大方,這應該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站在分公司立場:業務單位既要守住證券本業,還要兼顧轉型財富管理新增業務,平時
各項業務-證期權,市佔,AP,專案,競賽,檢討,考核...已搞得大家殫精竭慮,身心俱疲!
所以看到有人願意出面籌辦活動,調劑身心,心裡真的非常非常感激!
即使不能參加, 仍有入門票券可供轉讓或公關運用,個人權益絲毫不受影響,
不像公司其他活動放棄了,想參加不能參加或根本無法參加(保齡球,桌球比賽)就什麼都沒有了, 單單這點就可接受公評!
也許活動地點, 內容未能盡如人意, 有討論改善空間,但一筆抹煞相關人員的努力還大動作杯葛,揚言退出工會,也太令人感到痛心啊!
希望大家都有同理心,也能各退一步,更希望事件能儘速落幕!
#1 訪客
2014-05-07
如果是個家,就會有良好的溝通管道會認真體會對方的感受,而非一味要人遵從或用道歉來突顯別人的不妥協,人家不遵從就用停辦來要脅....
是否相互敵視只有自己心知肚明,再多的粉飾的言語都?不去實質上的惡意,
如果工會只能有一種聲音,
那再多的謙遜言詞,都無從粉飾實質的獨裁。
或許就讓不服從的『少數』離開更能?到團體內部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