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交誼聽回上層

員工旅遊是要增進同仁間的感情或只是給員工一個福利? 站長 2007-05-26

有會員留言我覺得非常有意義,特提出來請大家討論,以供福委會修訂旅遊補助辦法之參考.原文如下:大家對旅遊要求的都不一樣,有的什麼都要高級一點,有的要精緻一點的,有的要隨性一點的...,公司或福委會對員工旅遊的認定在哪,是要增進同仁間的情誼或只是要給員工一個福利罷了!增進同仁間的感情就大家一起去玩,若是要給員工一個福利而已,那就員工各自去玩囉!

回覆專區

#13 訪客 2008-01-14

各位長官、同仁 大家好從97年度起員工旅遊由福委會負責籌劃,已與三家旅社行社合作,(國光假期巨冠旅行社、四通旅行社、桃源旅行社),所有優惠行程本月中旬將post在公司內部福委會網站以及工會網站,提供職工優惠而多元化選擇,員工可以自行向旅行社報名,職工亦可推薦其他旅行社籌劃旅遊行程並於一個月前報請本會核准並公告於工會與福委會網站中給同仁了解,如同仁喜歡也可讓同仁報名參加。福委會的宗旨是希望能做到讓員工有利可享,建設性、合理性、公平性、普遍性為原則,只要是有利於大多數職工利益之工作,都是福委會的任務。以下是申請旅遊補助請款應附上之文件1.? 職工每人每年度國內、外旅遊補助金額為新臺幣肆仟元整,到職未滿六個月者,補助減半,當年度得累計。2.費用由職工先行墊付,再以上述三家旅行社發票向福委會申請補助。?3.團體報名,請款以團體請款為原則.4.國外旅遊不限旅行社,請款需檢附發票、護照出入境及機票影本.5.申請時應附上費用申請單,姓名與員工編號.和旅行社發票,傳送至結算處陳韋宏收即可。??

#12 訪客 2008-01-13

感謝福委會...1個人出國也可以申請旅遊補助 :)

#11 訪客 2007-06-17

贊成11樓

#10 訪客 2007-06-03

我有不同的意見,既然是員工旅遊,不管是由公司負責規劃或是自由成行,用意就是要員工去旅遊,這個福利措施有買賣行為,員工可藉此獲利,那是否喪失了這個措施的美意了呢?不然就不要叫員工旅遊好了,隨便改個名稱來符合大家的意好了。

#9 訪客 2007-05-31

我附議8樓的!如果是提貨券方式,我不一定要去旅遊,可以到特約餐廳用餐,可以去學瑜伽,有多樣化的選擇.提貨券是由廠商開發票向福委會請款,不是直接撥入帳戶,這樣就不需要報所得,一舉數得太好了.

#8 訪客 2007-05-31

To 8樓:想賣也要有人肯買才行啊, 萬一想賣的人多, 誰又能全部買下? 賣不出去又不想旅遊的人不就浪費了又要報稅

#7 訪客 2007-05-31

將旅遊補助改成福利補助,福委會發行提貨券,會員持提貨券可以到任何簽約之旅行社或特約商店消費,由旅行社或特約商店向福委會請款,提貨券自己用不到可以賣給同事.

#6 訪客 2007-05-30

自己去玩的話,實際上有多少人會真的去玩?最後可能會名不符實吧!乾脆挑明說--給現金,隨我們要做什麼!

#5 訪客 2007-05-30

贊成自己去玩

#4 訪客 2007-05-28

要是魚與熊掌都可兼得,那多好啊,請福委會多動動腦筋,想一個兩全之計

#3 訪客 2007-05-28

自己po的文被站長推薦,有點給他興奮喔!不過事實真是如此,2、3樓的樓主看法就不一囉!有賴公司和新的福委會各位委員大大傷一下腦筋吧!

#2 訪客 2007-05-28

不會阿 一起去玩還是有一起玩的樂趣當在公司大家討論旅遊的過程都是一種互動方式

#1 訪客 2007-05-26

依經驗, 要靠旅遊增進同仁情誼效果有限.大部份還是與自己帶的伴或熟的朋友走一塊所以啊..建議還是各自去玩, 像銀行一樣繳發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