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訪客
2014-09-30
全文略,摘要如下...他說,上月十二月勞委會回文給他,提到工會費雖由工資代扣,「若有個人因素不同意代扣,或不願意繼續繳納,工會應尊重。」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189140&article_category_id=2235&article_id=109982
#6 站長
2014-09-20
親愛的會員好: 近期會員來函主張停扣工會會費並退出工會乙案,工會敬覆如下:依工會法第七條規定,企業工會其勞工應加入工會。故依本會章程第九條規定:會員除解僱、離職或遭本會除名外,均不喪失會員資格,意即會員不得自行退會。次依行政院勞委會102年7月31日勞資1字第1020125372號令函示,如團體協約約定,雇主應代扣會費,即應不受個別會員停止代扣會費意思表示或聲明之拘束。查本公司勞資簽訂之團體協約第十九條規定,資方有代扣工會會費之義務。綜上,公司應不受個別會員停止代扣會費意思表示或聲明之拘束,仍應依工會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代扣工會會費。 工會組成實屬不易,多年來為會員爭取許多權益及福利,且秉持工會法強制入會精神,故目前工會的組織章程無退會規定,會員都有權利參與工會幹部的選舉或透過工會代表提出建議,但請遵守工會組織章程運作程序與體制,工會相信只要全體會員團結一心,充分溝通,工會幹部也會更加熱忱服務會員,工會會務也將更加順暢。 祝福安祺 理事長 許奇逢 敬上9/19
#5 站長
2014-09-09
親愛的會員好:
依工會法第七條規定,勞工應強制加入工會,故依本會章程第九條規定,會員除解僱、離職或遭本會除名外,均不喪失會員資格,意即會員不得自行退會。次依行政院勞委會102年7月31日勞資1字第1020125372號令函示,如團體協約約定,雇主應代扣會費,即應不受個別會員停止代扣會費意思表示或聲明之拘束。查本公司勞資簽訂之團體協約第十九條規定,資方有代扣工會會費之義務。
綜上,公司應不受個別會員停止代扣會費意思表示或聲明之拘束,仍應依工會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代扣工會會費。
所以,目前工會的組織章程就是沒有退會規定,今天每一位會員都有權利向工會提出建議,但請遵守工會運作程序與體制,我相信只要全體會員團結一心,工會幹部也會更加熱忱服務會員,工會會務也將更加順暢。
#4 訪客
2014-08-29
哪有只有加入不能退出的規定,太怪了,請工會盡快擬出退會的作業流程
#2 訪客
2014-08-28
不從薪資扣會費可以吧,
#1 訪客
2014-08-28
如果工會不擬定退會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