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7
第六屆第四次理監事會會議紀錄
第六屆第四次理事...
2009/06/25 20:16
【曾傳翔 彭晉祿/台北】
六月份失業率5.82%,又創新高,勞工為了保住飯碗,不但工作時間變長,還得承受更大的精神壓力,甚至因此罹患精神疾病,勞工團體呼籲,應讓職場精神疾病,全面納入職業病,以保障勞工權益。
陳小姐在電子公司服務8年,公司在兩年前為了縮編人事,將陳小姐減薪降職,甚至將她調往不熟悉的單位,希望逼她離職。陳小姐因此罹患憂鬱症,甚至在去年於勞資協商場合中,劃傷了資方管理者,且企圖自殺罹患憂鬱症的她,卻因現行法定,對於職業病判定的標準過於嚴苛,竟求助無門,許多勞工為了保住飯碗,往往得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甚至逼出精神疾病,又因為現在經濟不景氣,失業率升高,這種情形也更加惡化,工傷協會因此到了勞委會,要求勞委會,應盡速將職場精神病,全面納入職業病。
精神疾病不光只是憂鬱症,其他還有很多,恐慌症 強迫症 躁鬱症,精神分裂 幻想症這些,如果這些病症,是因為工作造成引起的,就應該納入職業病的範疇。勞委會回應表示,針對職場精神病,該如何納入職業病的政策,已匯整醫界學者與勞資意見,將會在七月初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