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7
第六屆第四次理監事會會議紀錄
第六屆第四次理事...
夏普了結勞資糾紛
北京新浪網 (2007-04-02 07:04)
作者: 李薇
日本夏普公司與其退休員工的一宗專利糾紛案終于告一段落。上周末,原被告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協定,夏普將向這名退休員工支付一筆和解金。
這名夏普退休員工在2004年把原東家夏普告上法庭,要求夏普支付相應的液晶顯示技術發明報酬。當時,該員工要求賠償5億日元。雖然,雙方當天都沒有透露這次和解的金額,但原告代理人表示『接受地方法院的調解』。
據原告代理人透露,原告于1970年進入夏普,擔任電視、錄放影機等產品的研發工作,並陸續研發個人電腦、電視用大尺寸液晶顯示器等多項產品。
夏普于1989年將該研發成果申請專利,並于1996至1998年間vb日本取得4項專利,同時也在美國、中國臺灣等海外4地取得專利。但該名研究人員已經于數年前退休。
這名夏普退休員工指出,由於上述發明,夏普的獲利金額約高達960億日元,若以研發人員12%的貢獻度來計算,他理應可獲得約115億日元的對價,但他只要求賠償5億日元。
其實,近幾年來,日本IT產業頻傳勞方與資方為爭奪專利費而走上法庭的案例,包括日亞化學與離職研究員的藍光LED專利權訴訟,日立與離職員工的光盤讀取裝置專利權訴訟,以及東芝員工向資方要求補償快閃存專利費等勞資專利糾紛。
對此,北京市律師協會資訊網路和電子商務委員會副主任、國浩律師事務所楊安進昨日表示。員工參與研發,分為兩類,一種是職務研發,另一種是個人研發。所以雙方應該簽署約定等契約,明確此研發為何種並把研發個人獎勵金額等寫入契約,這樣可以避免往後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