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豐電子勞資糾紛 遭解僱員工到公司抗議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被桃園市桃園區振豐電子公司解僱的員工羅秋萍、陳貞溶今天早上在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陪同下,前往振豐電子抗議,並在門口舉牌大喊「法院判決還公道、惡質老闆莫再坳」,要求資方依照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讓羅秋萍、陳貞溶復職,並返還解僱期間薪資;振豐公司人員則說,不願對此事發表意見。

羅秋萍、陳貞溶表示,她們在振豐公司工作了6、7年,由於是「論件計酬」,被公司片面認定是「承攬關係」,未投保、也沒提撥勞退金,還扣薪資的6%做為機器折舊,去年8月被資方以「承攬關係」為由解僱,之後法院判決雇佣關係存在,要求雇主補足非法解僱期間薪資。

兩人說,振豐電子公司利用律師出國空檔,要她們回公司任職,要求兩人從事和以往不同工作,面對機台300度高溫,僅提供一般手套使用,更苛扣薪資,明顯與判決內容不符,她們無法接受這樣待遇,又被公司以無正當理由矌工3天解僱。

到場的電子業產業工會表示,原本15日是振豐電子尾牙,想不到因為工會抗議而取消,但勞工不會臨時取消尾牙就停止抗爭,也要呼籲振豐電子公司儘速恢復兩人原本的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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