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中職 工讀時薪僅100元 違《勞基法》聯盟:令包商補足 禁再犯

中華職棒大聯盟年初徵選上百名球場工讀生,協助全台職業棒球賽事運作,但有工讀生控訴聯盟發放工資竟不符《勞基法》,未達到最低時薪一百二十元,平均約一百元,痛批是血汗工讀生!對此,中華職棒大聯盟認疏失,已要求包商補足薪資。台中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說,勞工薪資未達基本工資,最高可罰僱主三十萬元。報導•攝影╱黃俊智

台中戴姓男大生表示,今年初在中華職棒官方臉書粉絲專頁,看到聯盟在甄選球場工讀生,因本身是球迷就前往應徵,當時面試人員告知,工作時間為賽前四小時、至比賽結束後約一小時,工作內容包括賽前準備、場地整理、球僮工作,但未提及薪資如何計算,僅告知每天現領,事後聯盟通知他錄取,要他本月一日到台中洲際棒球場上工。


「消費球迷熱情」

戴先生說,當天他從下午四時上班至午夜十二時,共八小時,聯盟人員在下班時發薪七百五十元,隔天則是從下午二時工作至夜間十一時,共九小時,也僅領到八百元,聯盟雖有提供用餐時間,不過,人員告知現場很忙,希望工讀生在十五分鐘內用餐完畢。

戴先生表示,期間也沒有時間休息,這兩天即使扣掉一小時的不給薪休息時間,時薪分別也只有一百零七元及一百元,不足《勞基法》規定的最低時薪一百二十元,他批評,原本是希望能把興趣轉換成工作,但聯盟未按《勞基法》給薪,憤而離職,「根本就是在消費球迷的熱情。」


中市將派員勞檢

對此,中華職棒大聯盟表示,球場工讀生是由外包廠商招攬,雖然無法在比賽期間安排固定的休息時間,但會給一小時的不給薪休息時間,經查,確實有短發工讀生薪水,已立即請包商補發金額,四月一日有四十五名工讀生,每人補發一百元,四月二日有四十一個工讀生,每人補發一百五十元,並要求外包廠商不得再犯,否則會與包商解約。

台中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黃麗芬說,按《勞基法》規定,工讀生最低時薪為一百二十元,若薪資未達基本工資,可依法罰僱主兩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會派員進行勞動檢查。


勞資糾紛申訴管道

各縣巿勞工局(處)

勞動部申訴電話:0800-085-151

台灣勞工陣線諮詢專線:02-2321-7648

資料來源:上述單位

新聞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429/37187003/applesearch/%E8%A1%80%E6%B1%97%E4%B8%AD%E8%81%B7%E5%B7%A5%E8%AE%80%E6%99%82%E8%96%AA%E5%83%85100%E5%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