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7
第六屆第四次理監事會會議紀錄
第六屆第四次理事...
【林媛玲╱新北報導】勞資爭議頻傳,新北市勞工局昨宣布,當勞工及工會與資方因勞資爭議進行勞動仲裁期間,為減輕勞工及工會負擔,可申請每案律師費五萬元補助,若勞工遭到不當解僱,也將提供最低薪資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生活補助,上限為六個月,此全國首創的新制即日起上路。
據勞委會統計,去年五月至今,在六十三件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中,勞工及工會有請委任律師僅佔兩成八,由於裁決結果與法院判決具有相同效力,勞工稍不注意恐影響自身權益。
新北市勞工局說,勞工或工會幹部若被資方不合理調職或不合理降薪,當勞資爭議產生通常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再提起訴訟,當勞資雙方都同意進行仲裁程序,為讓勞工及工會能減輕負擔,才有補助律師費及生活補助費的計劃。
勞資關係科長陳聖聰說,凡工作地在新北市境內的勞工朋友,或登記會址在新北市轄內的工會,均可申請仲裁或裁決事件的律師費補助,每案為五萬元,萬一勞工及工會幹部遭到不當解僱,還可申請最低薪資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