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企勞資爭議協商

工商時報【記者廖珪如╱台北報導】

歐美債務風暴席捲中國製造業,許多外商公司無預警遷廠、倒閉,各地工潮四起。對此,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簡稱人保部)公布「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自明年1月起,勞動者可要求工會參與爭議協商;並對勞資雙方協商原則、方式、時限、協議效力等作出明確規定。

「世界工廠」即將轉型,11月15日,人保部要求雇主實施社保(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險合一。日前又再公布「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避免勞動權益受損,不僅加強勞工基本保障,對於勞工權益也不再讓步。

據京華時報報導,人保部表示,針對企業內部勞資溝通機制普遍缺失、勞動者利益訴求管道不暢通、此法是為敦促勞資雙方加強爭議協調委員會功能。規定明確表示,勞動者可要求所在企業工會參與或協助與企業進行協商;而中大型企業應依法建立調解委員會,並配置專門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