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癌勞工申請職災 竟遭掃地出門

罹癌勞工申請職災 竟遭掃地出門

?更新日期:2011/04/23 03:04陳文信/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文信/台北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勞工在金屬製造公司擔任副領班,從事鎳礦溶融作業廿六年,長期暴露在粉塵的工作環境中;去年自覺身體不適就醫,竟驗出罹患肺腺癌,切除三分之一的肺臟。為節省醫療的自付費用,醫生建議他向公司申請職業災害門診單,不料卻遭到斷然拒絕。李先生昨天出面泣訴自己為公司賣命多年,最後一無所有,落得癌細胞上身還被公司掃地出門。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接獲李先生陳情後深入追查,更發現該公司的員工尿液多含過量鎳金屬,但資方卻隱匿這項檢查報告。她指出,李先生發現罹癌後,切除三分之一的肺臟,而且醫院化驗切除肺部組織時,發現含有高濃度的鎳,但該公司仍不承認該病症是因職業所致。今年一月,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認定李先生的病狀屬「職業病」,該公司仍拒絕給付醫療及賠償費用。

依規定,職業病勞工只要持勞保職業傷病門診單,即可免付健保規定應自行部分負擔的費用。李先生表示,他就醫後便在醫師的建議下回公司申請,不料公司主管立刻翻臉不認人,甚至還下令不讓他踏進公司一步。後來該公司要求李先生辦理優退,公司只願意給六個月退休金,但條件是不得申請職業病。

由於有些資方擔心勞工拿到職業傷病門診單後,據此向公司求償或造成勞資糾紛,因此不願核發職業傷病門診單。黃淑英表示,制度設計職業傷病門診單需經公司核章,等於讓勞工在最需要醫療體系的時候卻求助無門,她要求政府立即改善勞保職業傷病門診單申請方式,保障職業傷病勞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