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7
第六屆第四次理監事會會議紀錄
第六屆第四次理事...
【聯合報╱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
2010.12.24 02:49 am
日航台灣分公司7月以業務緊縮為由,無預警資遣18名空服員,台北市勞工局昨天認定日航違反就業服務法,經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定結果為「年齡歧視」,對日航處以60萬元罰鍰。
面對日方強硬堅持解聘,勞工局大動作發布中、英、日三國語言新聞稿,希望透過國際勞工組織施予日航壓力。
日航台灣分公司原有142名空服員,6月提出「優惠離職方案」,預定資遣70名員工。勞工局在10月22日開出「行政指導函」,認定日航違反勞動基準法,但因法規無相關罰責,無法開罰。
勞工局表示,前後歷經3次調解會,日航仍堅持資遣,並片面主張依依財務狀況、考績表現資遣台籍空服員,卻提不出相關證明。被解雇空服員中,不乏考績連年A等,甚至代表公司擔任禮儀教官等績優空服員。
勞工局局長陳業鑫表示,被解雇的空服員都是同一職等層級內,年齡、年資較高的,經綜合統計年齡高低與遭資遣比例成正相關,為變相的年齡歧視。
陳業鑫表示,3月日航因另一就業歧視案遭罰30萬元,這次再處60萬元罰鍰,為北市第一個因就業歧視案兩度受罰企業。
日航工會理事、同時也是遭資遣員工李幸珍表示,「日航根本在規避退休金!」台籍員工薪水比日本籍員工低,日航以「業務緊縮」資遣台灣空服員同時,卻聘請日籍空服員擔任同樣的工作。
7月遭資遣的員工有16位年資滿19年以上,再過5、6年就能領到40個月的退休金,日航拿退休金繳60萬罰緩「綽綽有餘」。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認為,近來發生數起勞資糾紛案,都是勞工面對跨國企業或國家企業孤軍奮戰,有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罰鍰金額對大企業「不算什麼」,勞工卻失去保障,原因出在勞基法只有法令規範,沒有罰則,對企業不具影響力,應增設刑罰或連續罰,才能達到阻嚇效果。
【2010/12/2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