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行「工會版」團體協約出爐 希與資方儘快協商締約

台中銀行「工會版」團體協約出爐 希與資方儘快協商締約

Tagged: 游雅君 台中商銀工會
作者簡介: 台中商業銀行企業工會幹事
出刊日期: 2012/06/15
期數: 第一百三十八期

  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歷年來幾乎都在34月份召開,而今年為因應《團體協約法》修法正式施行,本會於年初即多次召開團體協約協商預備會議,增修擬訂團體協約草案條文並送理事會決議通過,直至518日始於台中市通豪大飯店召開第5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共同討論勞方版條文。

  為了讓會員代表們能夠對團體協約有基礎的認識,本次也特別邀請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韓仕賢秘書長於會議開始前講授「團體協約協商實務」勞教課程,韓秘書長先介紹團體協約的功能,以及《團體協約法》修法條文及重點,如工會協商資格之取得、協商代表之產生、協約簽訂之程序、雇主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與工會協商之態樣及裁決申請、禁止搭便車條款、和平義務條款之約定等逐一說明;並輔以渣打銀行工會訂團體協約續約協商時的實務經驗分享及多項條文解說,讓大家對於團體協約攸關會員權益的重要性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工會喊出「我要團體協約」的口號

  本次會員代表大會有眾多貴賓與會,人數堪稱是歷年之最,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王科員蒞會指導,本行蘇董事長金豐及李總經理俊昇也到場致詞,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賴副理事長萬枝在會中致詞時勉勵大家,更期許本會能在年底前與資方簽定團體協約。

  在此也特別感謝各友會代表到場鼓舞大家的士氣,展現勞工團結鬥相挺的精神;而本會林理事長也適時拿出「下一站-團體協約」文宣品,說明其精神標語:「一份保障-工會的堅持,會員的期待-共同努力的目標」,同時也帶領與會人員喊出「我要團體協約」的口號,希望大家能同心協力共同去完成這項艱鉅的任務!

  因應新勞動三法修正施行後,本次會議中通過刪除工會章程第9條之1因延遲入會應繳納「1.5倍」經常會費、修正第16條第145項「增訂第6屆起理、監事可設置人數」等相關條文及其他各項規章辦法;且有鑑於近年來會員罹患重大傷病致死亡人數激增,特修訂福利服務辦法將會員本人死亡慰問金額由原來1,500元提高至20,000元。

  另外,為慎重其事也在會中向代表們逐條說明新擬訂團體協約草案條文內容,最終順利通過;之後,本會將積極宣導讓會員了解本會團體協約內容及行文給資方,希望勞資雙方能儘快展開協商簽定團體協約,以保障會員工作權益,提升勞動條件,讓員工都能夠安心快樂工作,亦能共同創造銀行榮景!